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四五”規劃綱要部署要求,指導各地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防止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研究起草了《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并于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指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的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要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尊重人民群眾意愿,以內涵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為路徑,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堅持“留改拆”并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嚴管大拆大建,加強修繕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積極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但在推進過程中,出現繼續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傾向,有些地方隨意拆除老建筑、征遷居民、砍伐老樹、變相抬高房價、提高生活成本,產生新的城市問題。
為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通知提出了三方面要求。其中,在“堅持劃定底線,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方面,要求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原則上老城區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原則上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宜大于2;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在“堅持應留盡留,全力保持城市記憶”方面,要求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續城市特色風貌。
在“堅持量力而行,穩妥推進改造提升”方面,要求加強統籌謀劃,不忽視地方實際和居民意愿,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運動式、盲目實施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續更新模式,不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不片面追求規模擴張帶來的短期效益和經濟利益;加快補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提高城市安全韌性,不重地上輕地下,不過度景觀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風險。
通知強調,各地要不斷加強實踐總結,不斷完善制度機制政策,試點探索推進城市更新,加強對各市(縣)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對正在建設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項目進行再評估,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試點工作方案,對涉及推倒重來、大拆大建的要徹底整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定期對城市更新行動情況進行調研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積極推動出臺相關政策,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1.08.11 宗邊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具體看:
1.鼓勵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房屋可以拆除外,其他既有建筑不大規模拆除,且拆除比例不應大于20%。對擬拆除的建筑,應加強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
2.不大規模新增建設規模、不突破老城區原有密度強度,原則上拆建比不宜大于2。當然允許適當增加建筑面積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等。
3.不大規模、強制性搬遷居民,鼓勵以就地安置為主,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4.不大規模、短時間拆遷城中村等城市連片舊區,鼓勵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城市更新主要包括整治類、改建類和拆建類三種類型,但現實中地產企業參與城市更新更多以大拆大建為主,而中央推崇的城市更新不只是拆,即更強調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留改拆”并舉,即以保留提升為主,嚴管大拆大建。
既不能拆,也不能建,那么能做的只有維修加固原有建筑,加固行業勢頭猛了起來!
那么,要怎么把握這次機會呢?
近幾十年來,由于舊建筑物逐漸增多,各經濟發達國家逐漸把建設的重點轉移到舊建筑物的維修、改造和加固方面,建筑工程加固改造業的發展越來越快,加固改造業已成為建筑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加固改造建筑業日益興旺和發展。
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大量投資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交通、水工及港工項目,新建工程量大面廣,同時我國既有建筑、橋梁等因使用功能改變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需重建或改造加固,因此新建工程的質量控制與既有建、構筑物的檢測鑒定技術受到政府及業主的高度重視,隨著全民質量意識普遍提高也越來越受到普通民眾的廣泛關注。無論一線、二線城市,建筑加固改造必然會成為趨勢,且不提房產泡沫,土地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老舊建筑如何處理。原址拆除重建、結構維修加固或許只有這兩條可選,因此,建筑加固改造前景是很明朗的。
總體來說,新建建筑會越來越少,對現有建筑結構的改造加固前景,勢必會越來越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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